
如果你老公年薪2800万欧元,离婚时你能分多少?
答案可能是:零。还要倒贴。
这不是段子,这是巴黎圣日耳曼球星哈基米的真实离婚剧本。来,我们先看看这个让全网女性破防的案例——
故事要从一场"完美婚姻"说起。
2018年,20岁的哈基米认识了西班牙著名女演员希巴·阿布克。女方比他大12岁,名气比他大,钱也比他多。当时哈基米还在皇马青训,妥妥的"女强男弱"开局。2020年两人结婚,生了两个娃,外界看来就是足坛神仙眷侣。
转折发生在2023年2月。
哈基米被指控在家中性侵一名女子,当时希巴正带着孩子回娘家。信任瞬间崩塌,希巴先是公开支持被侵犯的女性,然后强硬起诉离婚。按照常规剧本,这应该是"渣男净身出户"的爽文结局对吧?
错!现实给了所有人一记闷棍。
希巴向法院申请分割哈基米一半以上的财产,预计能拿到1000万欧元以上。结果律师一查——哈基米名下存款为零,房产为零,豪车为零。 所有资产全在他母亲名下!
从8岁进入皇马青训开始,哈基米的财务就交给了母亲管理。 每月工资的80%直接打进老妈账户,想买什么先请示,买了也挂在母亲名下仅供使用 。估计希巴懵了,合着我嫁了个"妈宝男",还是顶配版?
更窒息的还在后面。法院认定希巴名下的300万欧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需要给哈基米分割。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希巴,哈基米有探视权,只承担少量抚养费 。
这场离婚,希巴输麻了。
全网反应更魔幻——不是骂哈基米,而是喊"学到了"。英国说唱歌手Stefflon Don表态:"没陪他吃苦的女人,凭什么分一半?"MMA冠军Francis Ngannou称这是"大师课",网红Andrew Tate直呼"我的好兄弟" 。
哈基米这套操作,法律上叫"财产隔离",道德上叫"极限防御"。他后来解释:"从小就这样,不是针对婚姻。妈妈是唯一真心爱你的人。"
那么,这招在中国好使吗?我也让我妈管钱行不行?先给答案:大概率不好使,说不定还得倒赔更多。
很多人以为,哈基米这套"财产全放妈妈名下"的操作在中国也能复制。毕竟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,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。那我从8岁起就把钱给妈妈,婚后继续这么干,离婚时名下空空如也,老婆一分都拿不到,对吧?
太天真了。中国法院不是这么算的。
第一,婚后收入大概率被"穿透"。
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明确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,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哈基米婚后年薪2800万欧元,性质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。他每月把80%工资转给母亲,在中国法院眼里,这可能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92条,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,离婚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6号中,丈夫雷某某在离婚前将19.5万元存款转至案外人名下,无法说明合理用途,法院认定其转移财产,最终判决雷某某少分,妻子分得约62%。
也就是说,哈基米婚后转给母亲的钱,法院可以认定为转移财产,不仅不能逃避,还可能少分或不分。
第二,"代持"不是“赠与”,不是金钟罩。
哈基米说财产在母亲名下,是"代持"。在中国,代持不是赠与,即使登记在母亲名下,出资也作为债权参与离婚财产分割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,若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,登记在父母名下,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分割的,法院不予支持,但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。
翻译一下,即使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,只要证明是出资来源夫妻共同财产,至少能拿回本金,而非就不分割了。
第三,过错方少分财产,哈基米在中国可能更惨。
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规定,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哈基米的性侵指控即使未定罪,作为过错方,法院可判决其少分财产。这与外国判决中未明显体现照顾无过错影响形成鲜明对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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